安全開關車門五步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一則公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一則公告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                訓導組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張貼日期: 2021-07-27 14:48:18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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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| (一) |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第4款規定:行人乘車時,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。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,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。 | 
	
	
		
			| (二) |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-1條規定: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,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。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,處罰該乘客。 | 
	
	
		
			| (一) | 步驟1:看照後鏡 (中間照後鏡、左邊照後鏡)。 | 
	
	
		
			| 三、 | 騎乘自行車或機車時,如路邊有車輛停放,應儘量與路旁車輛保持1個車門以上的安全間隔。 | 
	
	
		
			| 四、 | 相關安全開關車門資料可逕至交通安全入口網(https://168.motc.gov.tw/)查詢: | 
	
	
		
			| (一) | 「開關車門安全步驟大公開」資料請逕至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package/post/1906121100751下載。 | 
	
	
		
			| (二) | 「蔡阿嘎聰明開車門」影片請逕至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video/post/1906121100432下載。 |